PCT国际检索阶段的更正和改正
一、国际检索阶段的更正和改正
国际检索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程序,在国际检索报告完成前,通常不允许申请人对国际申请进行修改,但在下列情形下,申请人可以对申请文件作出更正或者改正。
1、明显错误更正
申请人在提交国际申请后,如果发现申请中的存在某些错误,并且这种错误在主管局看来除了提出更正的内容以外不可能是指其他内容,这些错误称为明显错误。这时,申请人可以提出明显错误更正请求。除请求书之外的国际申请中的明显错误可以向主管国际检索单位提出更正请求,申请人将收到国际检索单位作出的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
2、删除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的内容以及贬低性陈述
受理局或者国际检索单位如果发现国际申请中存在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的内容,以及贬低其他产品或者方法的内容,申请人将收到该单位发出的要求删除上述内容的相应通知。
3、补交发明名称或摘要
申请人未提交发明名称或摘要的,在国际检索报告完成前可以补交。如果国际检索单位认为发明名称或者摘要不合格,例如发明名称不简洁、摘要未反映技术方案的要点等,可以重新确定发明名称或摘要。对国际检索单位自行制定的摘要,申请人可以自国际检索报告传送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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